法律知识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鱼台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3 17:31
人浏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鱼台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鲁太保产[2006]7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鱼台营销服务部由济宁鱼台县新一路鱼台县工商银行院内迁至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三路北首路东。

  机构迁址后,不得在原址以任何形式继续保留业务。你公司应做好该营销服务部迁址的宣传工作,并于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山东保监局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