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中德安联为何沉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9 12:28
人浏览
[导读]:中德安联在今年初就收到罚单,且今年来,随着中国市场寿险公司不断增加,中德安联没有突出的经营特色的情况下,业绩不怎么突出了。

  1月21日,保监会公布处罚信息,中德安联因新单回访标准话术修改后仍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不符,被罚款30万元。相关负责人运营副总经理夏博恩被处罚款5万元。这两笔罚款,无论对公司还是个人都是到目前为止保监会诸多处罚中的高额罚金记录了。

  作为新年的第一张罚单,同时也在传递着新年的某种监管动向。监管部门2011年将更注重对此前公布的法规、办法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落实检查。并且处罚内容也较之前更加细致。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新的一年,要以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着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回访话术不达标遭重罚

  据保监会处罚公告内容显示,2010年3月,保监会对中德安联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2009年11月,中德安联对其新单回访标准话术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话术仍然与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不符。

  具体表现为:一是寿险话术中未明确提示犹豫期内可以享有的退保权益,未向投保人确认其是否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事项,未明确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的比例或者金额;二是分红险话术中未明确提示犹豫期内可以享有的退保权益。

  资料显示,2009年9月27日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知,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意在从销售、售后和持续披露等几个环节,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性,增强保险公司的强制披露义务,对于规范保险公司宣传销售行为,遏制销售误导将产生重要作用。

  《办法》第三条是对保险公司客户回访作出统一规范,要求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并分别规定了分红、投连、万能等三类产品的回访要点。

  保监会还明确表示,为确保《办法》的执行,将采取包括现场检查在内的多种手段和措施,持续开展打击销售误导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向社会披露、公众和媒体监督等方式,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自《办法》实施以来,已经有不少公司尝到了苦头,中德安联不是第一个也可能不会是最后一个吧。

  保监罚〔2011〕1号文件显示,中德安联保险公司话术修改工作由代管电话回访的区域服务经理肖艳主持,通过邮件在公司内部进行沟通讨论,并以邮件形式报告给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夏博恩,夏博恩未对此提出异议,新话术于2009年12月7日正式上线。

  中德安联标准回访话术违规直接导致了其实际完成的电话回访不符合监管要求。据悉,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中德安联累计完成22168件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电话回访。

  中德安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三项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照《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保监会中德安联保险公司给予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其相关责任人运营副总经理夏博恩被处罚款5万元,直接责任人肖艳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此次处罚罚款共计35万元。

  成立11年

  业绩如王小二过年

  资料显示,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1998年12月28日经保监会批准成立,1999年1月25日在上海正式开业,是中国第一家获准成立的中欧合资保险公司。目前,其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安联保险集团占股权51%,中信信托占股权49%,是成立较早,股权较为稳定的寿险公司之一。

  成立11年来,中德安联目前在上海、广东、浙江、四川、江苏、深圳北京和山东设立了8个省级分支机构,60个营销服务中心。业务覆盖人寿、养老、投资、教育、医疗、意外等多个领域。

  其外方股东,安联集团1910年,即在中国的主要港口城市,如上海,开办保险业务。目前已经成立了财产险公司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旅行救援,蒙迪艾尔救援(中国)。

  但无论是其在中国成立的寿险公司中德安联人寿,还是安联保险,业绩都不突出。其保费座次还有不断下滑之势。

  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其排在28家中外资寿险公司的第17名,保费收入1。9亿元,排在外资寿险公司的第8名;2005年,人身险公司增加到36家,其名次也随着竞争压力的加剧而滑落,降至了第18名,当年保费收入3亿元。

  2006年是中德安联表现最好的一年,排在第14名,保费收入12亿元,较上年同期翻了两番,其在外资中的排名也仅次于友邦、中意和信诚人寿,排在第4位。

  但2007年底,其名次下滑的趋势再次显现。排在行业第16名,保费收入30亿元,排在外资寿险公司的第5名。紧接着的2008年,其名次再将两位,至第18名,保费收入缩水至24亿元,排在外资寿险公司的第4名。

  2009年底,中德安联的名次忽然降至第27位,保费收入18亿元,外资公司中又有几家超车到其前面,中英人寿和中美大都会等。

  2010年,中德安联的表现更加让人大跌眼镜,行业排名降至了第34位,保费收入14亿元。而在外资寿险公司中,其既不像友邦等老牌公司般稳定,也不像新锐光大永明、中美大都会那样有冲击力,重重跌到外资寿险公司的第12名。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