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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及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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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0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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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一、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即: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生育津贴给付的天数: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3、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4、生育医疗费包括:

  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企业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欠缴期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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