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四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05 13:38
人浏览

   此间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四审。吴晓灵委员希望法律通过后能按照立法的规定,让国务院的配套法规尽快出台,并同时提交现行的办法。

  “‘十二五’期间,应尽快实现基本养老全国统筹,集中精力把社会保险的缺口尽快弄清楚、弥补上,否则全国统筹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吴晓灵认为,第13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这是一笔很大的资金额,而社会保险的养老水平和这些单位的人实际享受的水平是有很大差额的,这笔账如果我们现在不弄清楚不尽快解决,会为将来埋下很大的隐患。基本养老全国统筹会越慢,差别会越大,最后统筹起来的缺口和负担就越重。因为有钱的地区会加大保障水平,经济越发展,这个差距会越大,再实行全国统筹就会更困难。

  关于监督委员会,吴晓灵表示,“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导者是人民政府。而社保又是政府的一个单位,这样一个委员会很难积极地进行监督。有人提出过,是否由工会做监督委员会的主导部门。第9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监督权已经给了工会了,如果社会监督的牵头单位能够是工会的话,监督的力度能大一些,能更好地发挥监督。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