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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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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意外保险简称意外险或伤害保险,属于寿险的一种,主要是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购买的保险,投保人即保险人可想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当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伤残或者死亡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赔付范围内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则会赔偿给受益人。意外险是怎么赔付的?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意外险的赔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医疗赔偿和停工赔偿。

  1、死亡赔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属于一次性给付。

  2、残疾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包括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药费、专家会诊费等必要支持费用。

  4、停工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相应的误工费、近亲属探望的误工费和交通费等费用。

  目前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50元,50元以上部分赔付80%,最高赔付金额8000元。特定交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轮船,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或伤残。意外住院津贴免赔天数为3天。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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