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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理赔常见问题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0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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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如果买了车辆的话,就必须要给汽车上保险,除了交强险以外,很多车主都会再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除了报警,还需要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可以理赔一些比较高额的修车费用或者是赔偿费用等等,那么车辆理赔常见问题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车辆理赔常见问题有哪些

  1、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按照损失70%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附加《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则可以在附加险项下赔付免赔的30%的车辆损失。

  2、车辆出险后,如果需要施救,请问保险公司如何给付施救费用?

  答:对于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施救费用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如果施救的财产中含未保险的财产,按照应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3、车辆停放时轮胎被盗,该车投保了盗抢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不赔,盗抢险条款约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属于责任免除。

  4、货车由于所载货物超宽行驶时与桥洞相撞,货车及桥洞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车损不赔,条款约定违反安全装载是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造成标的车损失为责任免除;桥洞损失属于三者财产损失,按照条款约定扣除10%的绝对免赔后赔付。

  5、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三者人员死亡,三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6、李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狗,平时视为自己儿女,一天晨练时被过往的机动车撞死,李大妈悲痛欲绝,除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000元狗款外,还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如果肇事车辆承保了商业三者险,并附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对于李大妈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答:不赔付,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约定:只有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因此本次事故对于小动物的死伤,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7、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了4S店售车前单独加装的前保险杠护杠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护杠损失?

  答:不能赔付,因为车损险条款约定本车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损失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新增设备险的情况下,且该零部件也在列明的备件范围内,则可以赔付。

  8、三者车辆被交警扣留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按照第三者责任条款约定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为责任免除。

  9、车辆加装氙气大灯,某日车辆因为大灯线路过载起火燃烧,该车已投保自燃损失险,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自燃损失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由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及设备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起火造成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10、车辆在涉水行驶过程中导致发动机进水而损毁,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为责任免除;如果附加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发动机损失可以赔付,需扣除15%的绝对免赔。

  二、车辆理赔的规定

  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六十二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三、车险交通事故怎样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辆的投保险种不同,主要的险种是交强险及有关的商业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原则有: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所在的保险公司。通知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向其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还会告诉你如果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以免事后索赔时麻烦被动。

  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施救,避免损失扩大。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放任或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的,经证实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3、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如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定损。

  4、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要超过理赔周期。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车辆理赔常见问题有哪些等知识,由此可见,在车辆发生事故理赔的时候,比较常见的都是一些关于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的问题,具体的我们可以查看保险单中的条款,或者是向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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