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7 02:38
人浏览

  大家或许都应该对房屋拆迁条例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相关法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二、具体要求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三、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房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