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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3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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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合同的存在,都是需要将合同内容进行熟知的,同时也要约定好事项。那么反担保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反担保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

  办理反保证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及与之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

  (二)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担保能力证明;

  (三)反担保人、担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主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文本;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反担保成立的具备要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三、抵押合同需要公证吗

  我国的公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的房屋抵押合同是否需要公证,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我国的公证法并没有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但是抵押合同一般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会开始生效。当事人进行抵押合同公证的,通常需要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25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反担保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反担保合同都是需要双方进行签订的,因此也要共同协商一致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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