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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人之间可以追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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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保证责任人之间是可以追偿的,当有两个以上连带保证责任人时,其中一个承担了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不按照约定清偿的,债权人可以找连带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连带保证人清偿之后可以追偿。

  一、连带保证责任人之间可以追偿吗

  两个以上连带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其中一个连带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另一连带担保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连带担保的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追偿是没有顺序规定的,替担保人偿还了多少债务,就追偿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保证责任人怎么承担债务

  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人按保证合同的约定,代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务消灭后,可以认定连带责任人承担了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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