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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人怎么写,借款担保人有担保期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2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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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担保人应该写明具体是个人信息,包括有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以及担保的方式和担保的范围等。借款担保人是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若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借款担保人怎么写

  依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中应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范围及保证责任期间等。

  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可以单独书写也可以合并书写,法律没有规定担保合同必须按照固定的格式书写。

  担保人的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主债权的哪些内容承担责任。法律快车提醒保证责任的范围直接涉及保证责任的大小和保证债务的多少,所以无论对于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非常重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快车提醒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有担保期限吗

  借款担保人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三、借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吗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义务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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