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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30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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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权质押需要承担的风险有质押合同无效的风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质权权益受损的风险等。股权质押资产评估报告需要的资料有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代理人证明、质押合同书等。

  一、股权质押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股权质押需要承担的风险如下:

  1.质押合同无效的风险;

  2.未经质押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

  3.股权价值发生变动、质权权益受损的风险;

  4.以及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变动股权的风险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资产评估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质押合同书;

  4.公司股东会决议;

  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股权证明书。

  三、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不可以,但可以拍卖股权。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权,执行财产应当执行动产质权。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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