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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创业满半年可获4千补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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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南京市政府新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获4000元创业补贴。

根据这个实施意见,南京市今年将建成10个大学生创业园、5个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和10个大学生创业意识教育基地,完善全市范围内的大学生创业平台体系。在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训政策范围内,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实施创业实训计划,创业实训期间享受与就业见习实训相同的政策待遇。2010年度,对高校毕业生年内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其中,对创办企业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2000元-4000元。

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南京籍特困职工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推荐、优先安置,确保当年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就业。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将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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