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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典当尴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5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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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的升级正处于研究制定的过程中。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邀请各界专家论证《典当管理条例》,关于典当行能否接单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问题再次成为焦点之一。目前,典当行土地使用权抵押业务进展如何,业内对它如何看待呢?

办理登记遭尴尬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典当行是可以接受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

但据记者了解,绝大多数典当行都不敢接单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业务,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成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这分明是行业歧视。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都能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同是发放贷款的典当行为什么不让做。”郑州一家典当行负责人李先生感慨万分。

李先生经营的这家典当行在2009年年初成立,开门营业不久就遇到张先生拿一块厂房用地来办理抵押贷款。

“经过评估,这块地能贷款300多万元。”李先生说:“可当我拿着抵押合同和有关证件跑去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却被拒绝,就说办不了。这笔买卖只好放弃。”此后,李先生又遇到了几笔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均在办理抵押登记环节碰壁,但在一次偶然中,他发现某商业银行的两笔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却顺利过关。于是,李先生再遇到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客户时干脆直接谢绝。

其实,很多地区的典当行一直以来都面临着上述尴尬。为此,各典当行和行业协会也都曾跟有关部门做过积极协调,但多数地区收效甚微,惟有云南算是取得最大成果的地区。

去年12月24日,在云南各典当行和行业协会的不懈努力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出台了《关于非金融机构作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包括典当、担保、小额贷款公司乃至自然人作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为有效支持中小个私企业发展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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