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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1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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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如果我们对与法律相关的概念模糊不清,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希望能够为您解决疑问。

  一、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成立条件不同:

  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3、实现方式不同:

  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可见,留置权的法律强制性要比抵押权强得多。

  4、优先效力不同:

  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二、如何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处理抵押物使债权得以实现的行为。担保法对抵押权的实现作了明确规定。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与抵押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概念,成立条件,实现方式以及优先效力不同。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而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但债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关于两者区别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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