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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建设“平安XX”目标责任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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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2007年度建设“平安XX”工作意见》的精神,为加强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深化“平安XX”建设,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镇党委、镇政府决定,与各村(居)、单位(含企业、事业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以平安镇创建为龙头,深化平安村、治安安全单位、民主法制示范村和无毒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和加强治安防范为重点,落实严打、严管、严控和化解矛盾的措施,确保基层组织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得到提高,社会治安打防控整体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高,刑事案件发案量同比下降。加强政法综治和信访队伍建设,规范综治、信访、安全工作运行,依托联调、联防、联勤、联治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将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是不发生重特大事件和案件。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重大群众性事件、特大恶性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案件、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是刑事安案明显下降。确保辖区内刑事发案率比上一年有所降低,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结合县开展的各项创安专项行动,把群众反映较大的“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赌博活动,全力以赴,重拳出击,着力提高破案率。

  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不发生民转刑案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6%以上。

  四是群防群治工作得到巩固和深化。村(居)治安联防队伍“六个一工程”建设全面开展,群防群治网络更加健全,暂住人口口信息平台运行顺畅,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平安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继续推动“治安安全村”、“治安安全单位”的创建工作,办事处、村、企业和场镇单位参与创建活动,创建面达到100%,“民主法治村”达到60%以上,“平安村”、“平安单位”等基层创建率达到80%和90%,人民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创建氛围深厚。通过创建活动,夯实基层基础,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二.考核指标

  (一)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1、维稳工作机制完善,责任到位,处置有效;

  2、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3、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不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不发生影响较大的非法宗教活动。

  (二)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刑事发案

  1、村(居)、企业、场镇单位综治组织健全,组织保障有力,制度健运行规范;

  2、认真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犯罪的专项行动。

  3、依法严管出租私房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贯彻强化房东责任的“四个一律”规定执行坚决,落实到位;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对高危人群、群众不放心对象管理严密,措施有力;

  4、重点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健全内保组织建设;

  5、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扎实,归正人员安置率、帮教率都达到95%,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

  (三)加强信访工作,努力减少“三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力争本村、本单位内8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本地得到有效化解;

  2、严格控制赴京、赴省、赴市、县上访人员,确保无赴京、赴省、赴市、县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3、对信访案件实行交办和限时办时办结制度。对不按规定时限办理信访案件的追究承办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责任;对同一信访案件三次到镇、两次到县、市信访的按照分管负责制和属地负责制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由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按有关党纪、政纪给予处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3人以上到县及以上部门进行上访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到县以上单位或部门上访人员所发生的接返费用一律由属地直接单位和明显因工作失误的直接责任人承担。

  (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火灾、交通等事故得到较好遏制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抓好“三级管理、四级台帐”制度的落实。

  2、不发生在全国、全省、绵阳市、三台县和全镇产生影响的重大责任事故。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含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公共安全事故)实行12小时内报告制度,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制度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五)加强公共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1、传染病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处置迅速有效;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到位,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健全;

  3、自然灾害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

  (六)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1、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高,公众随机抽样,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积极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任务,杜绝涉农负担案件发生,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不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七)领导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组织保障有力

  1、办事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每季度平安建设例会制度,加强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督促; 2、平安建设组织机构落实,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平安建设台帐规范完整,平安创建软件资料上报及时、归档齐全。

  三、奖惩规定

  (一)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列入对办事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负责人年度考核依据。

  (二)责任考核期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按照年度建设“平安XX”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执行。

  (三)镇党委、镇政府按考核获得平安村和治安安全合格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和危害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恶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责任人当年评选受奖资格,并实施责任查究。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党委、镇政府与办事处、村(居)、企事业单位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由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XX镇委员会:(公章)单位党组织:(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XX镇人民政府:(公章)单位行政:(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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