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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后能贷款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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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为了公共建设,会需要拆迁一些住户的房屋,而其中一种补偿方式就是安置房。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安置房过户后能贷款吗?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安置房过户走什么流程?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安置房过户后能贷款吗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安置房过户走什么流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5、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综上所述,安置房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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