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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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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补办,若是补办不了,说明没有土地使用权,无法正常拆迁。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

  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建造新的配套中低价商品房来代替。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拆迁业主,得的这种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产权归个人业主,但作为业主如果想要将这套商品房卖出,那么就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后才可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拆迁房可以先作为自己的居住场所放置)

  2、某些房地产公司因个人房产开发需要,经协商后开始载迁居民以购买中低众商品房为替换的房屋。这个房子归被安置者居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想要进行交易卖房,随时都可以。(前提是居民业主需要事先办理好商品房的土地证,这样才能保证买房者的相关权益)

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三、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可以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最重要的关键是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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