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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死亡拆迁安置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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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的拆迁现象并不少见,各个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来明确拆迁赔偿费用。很多家庭因拆迁而一夜暴富,因此拆迁赔偿问题逐渐得到大家的密切关注。那么被拆迁人死亡拆迁安置补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被拆迁人死亡拆迁安置补偿

  一、被拆迁人死亡拆迁安置补偿

  拆迁中原主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算遗产,如果被拆迁人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确定怎么分,应当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走法定继承,应当由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屋继承,一般是协商分割,如果继承人之间有纠纷,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起诉到法院,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分割。

  二、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款的继承问题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常见方式。其中,货币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征收征用在生活中虽然常见,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才能够去征收征用。如果行政机关征收征用当事人的土地、房屋的话,应当予以相应的补偿。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被拆迁人死亡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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