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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五项措施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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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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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规划宏观指导。按照“一城多中心”的模式,合理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统筹规划北部新区特别是两个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向贴近各族群众工作和生活的领域延伸。(二)强化重点规划工作。重点做好乌昌地区战略研究、米东新区各项市政设施规划、昌河新区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城市国有土地储备控制规划等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三)深化项目行政审批。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报建条件、审批程序、对外服务时限承诺等上网上墙公布。(四)加快信息基础建设。加强信息基础数据和信息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扎实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系统、档案管理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及城市基础资料数据库工作。(五)落实规划监察任务。完善城市规划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批后失察追究制及拖时追究制,有计划、有步骤地监督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工程,杜绝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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