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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转按揭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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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转按揭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原借款人,在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转让给第三人(买房人)时,由买房人向银行申请的购房贷款。

根据要求,转按揭贷款的房产房龄一般要在10年以内,有完全产权,能够上市流通,取得产权共有人(其他权利人)同意,能依法转让的房产。

基本操作流程为,购房人确定自己有还款能力、与房主达成买房协议后,向银行提出转按揭申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审批并向购房人发放按揭贷款;将按揭贷款转入原银行售房人还款账户;办理归还原银行借款手续并撤销原抵押登记;办理房产的交易过户手续及以新的借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手续。

办理过程中,售房人需提交以下资料:售房人及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所转让房产的两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借款银行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还款记录;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售房人还应提供还款记录清单、贷款余额证明。

购房人需提交的资料:有效身份证件;经济收入证明;与售房人签订的同意转让个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等书面文件;担保公司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证明(《转按揭贷款承诺函》);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公司一般会收取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和几百元的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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