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2010年二手房营业税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1 08:28
人浏览
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而昨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则对上述政策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