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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进行登记备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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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是开发商与买房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在房产住宅局提交备案申请,然后再由房管局予以备案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在签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进行登记备案吗?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就有小编为你们解答吧。

  一、签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进行登记备案吗

  在和开放商签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进行登记备案是必须的。个人商品房买卖必须经过国家登记备案,双方的买卖合同也要自己留底,这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依据是什么

  1、据我国相关法律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产开发管理条例》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其中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且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各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登记备案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网上备案使信息透明化

  实现网上合同备案最大的优势是使房产信息透明化,市民可以通过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清晰地了解楼盘单位的各方面信息。

  在实现网上合同备案前,之前的人工备案。由于发展商不会签订一份合同就立刻送往房管部门备案,因而合同备案时间往往滞后于合同的真正签订时间,购房者无法及时了解购买楼盘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如果发展商将已经抵押或被查封的楼幢进行出售,不知情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购买到问题楼盘。

  网上备案系统上线后,在商品房建档时,包括楼盘总的套数,可销售套数,销售单位的户型、面积、状态,以及楼盘的查封、抵押情况均会及时公布。而交易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房屋销售状态会立刻反馈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将可售状态修正为已售状态,从而能有效杜绝发展商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此外,市民在后期还可以方便地跟踪了解自己所购单位的各项信息,包括该单位的确权情况等。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网上备案单位资料清晰,也会使办证过程更便捷。

  2、网上签约注意保存密码

  启动网上备案的目的是使信息透明化,保障购房者利益。然而,不少购房者对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不了解,对其操作流程不够重视,在相关操作上也存在一些误区。

  大部分购房者认为在审核过合同内容中的条款,双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就不能再作修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双方在网上签订后,如果没有手动点击提交备案,8小时后已保存的签订合同会自动提交备案。而在这8小时内,即使在打印纸质合同后,如果当时没有将网上已经签订的合同提交备案,而发展商有双方密码,可以再次进入系统修改条款。此外,在网上签订合同时设置的密码,还将在后期用于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

  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密码一定要妥善保存,在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无误、签订保存之后,一定要当场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经双方确认后签字保存。据介绍,在提交备案并打印《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书》之后,网上备案的合同条款将无法再进行更改。该名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购房者,如果在后期委托发展商或代理机构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需告知受委托方购房密码时,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以明晰密码如果丢失时的责任,从而真正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由此可见,签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要进行登记备案的问题是肯定的,备案是以免今后陷入不必要纠纷的证据。我们不仅要在签订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立即去备案,更要在备案的时候,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加以重视。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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