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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房产写俩名 情侣分手讨要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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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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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赠予房产写俩名 情侣分手讨要一半

  导读:情侣婚前买房算清”经济账“,莫到分手时候争房产。父母将房产赠予女儿打算作婚房,却因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分手后男方讨要一半房产,最后经过调解放弃讨要。

  法官提醒:情侣婚前买房应明算“经济账”

  新华报业网讯 (通讯员 庆妍 记者 冒群)曾经,他们是大学校园里人人羡慕的幸福“一对儿”。还在读书,还没工作挣钱,他们就拥有了一套住房。可幸福是那么短暂,走出校园,人人羡慕的“一对儿”分了手。而写下两个名字的房产,成了他们法庭争夺的焦点。

  怕房价再涨,准岳父母出钱为校园情侣买房

  22岁的小丽是南京本地人,在某高校读研究生。小丽与同学小强在本科阶段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一起考上了研究生,早就商量着毕业之后一起留在南京发展。由于小强是外省人,平时周末或者小长假,都是跟着小丽回家团聚,小丽的父母也对小强比较满意,小强更是直接叫他们为“岳父”、“岳母”。

  自2008年以来,南京的房价就像坐火箭般扶摇直上,小丽的父母看着小情侣也谈了几年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就等毕业办事了,就商量着给小两口先把房子买了,以后就做婚房。由于小强家的经济条件一般,两家就商定办个订婚酒,然后由小丽的父母出买房子的钱。

  2008年下半年,小丽的父母给小两口在双乐园小区买了一处总价为50余万的房子。父母的本意是将房子登记在小丽一人的名下。但是爱情至上的小丽坚决不同意,父母无奈只得在房产证上又加上了小强的名字。

  毕业分手,校园情侣上法庭争房

  又甜甜蜜蜜地恋爱了两年,小两口到了毕业就业的关口。面对着就业的压力,心情烦躁的小强动不动就冲着小丽发脾气,两人时常发生争吵。早就说好和小丽一起留在南京发展的小强,偏偏天不随人愿,没有在南京找到合适的工作。反而,抱着试试看态度考的老家公务员,竟然一下就中了。

  而此时,小丽在南京这边已经找到了稳定的工作。面对着前途与爱情的抉择,小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想着现在还在受苦的父母亲,小强最终选择了回老家做公务员,而毅然地决定与小丽分手。小丽十分伤心,但也知道已经无法让小强回头,只得同意分手,但要求小强到房产局办个手续将房子过户到她一人名下。

  谁知,小强竟不同意小丽的要求,硬说这套房子是小丽的父母赠与他们俩的。两人相恋这几年,他也为“准岳父母”尽了不少孝道,这房子应当有一半是他的。听了小强的辩解,小丽万分惊讶,她没想到,之前还浓情蜜意的小强,分手后竟翻脸认房不认人。为了挽回父母的血汗钱,小丽一纸诉状将小强告上了秦淮区法院。[page]

  法官调解,男方主动放弃产权

  案件到了法院之后,主审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主动找到小强进行调解。见到法官,小强表示,要一半房子也是自己一时的气话,这几年来,小丽的父母一直将自己当成亲生儿子般疼爱,房子其实是他们买给女儿的,自己因为在学校没有收入,也没有对房子有过贡献,他愿意把房子还给小丽。

  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小强将房子的产权重新过户到了小丽的名下。

  法官提醒:情侣婚前买房应明算“经济账”

  审理该案的法官表示,近年来,房价节节攀升,像小强和小丽这样因分手或因离婚而导致的房产分割纠纷在法院也日益增多。爱人之间由热恋时的“不分你我”到分手后的“锱铢必较”,虽让人不禁唏嘘现实的残酷,但也属人之常情、无可避免。对于婚前买房,如果是单纯由一方父母出资,则“伤伤感情也无妨”,最好只写子女一个人的名字,或者为了保障父母出资的权益,也将父母登记为房屋的共有人;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则应当“亲兄弟、明算账”,定下协议、明确约定。情侣买房三思而后行,这样一来,两个人的感情将更加明朗,感情生活也会更加充实,算明经济账不是不信任,不是爱得不深,而是一种更成熟的感情处理模式。(以上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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