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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按揭是银行房贷的“伤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5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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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发生在新疆的一桩离奇房贷案,再次揭示了国内银行房贷业务的风险。

据央视报道,新疆伊宁市一位叫付永德的市民发现,在他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名下竟有了一处乌鲁木齐的商铺,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建设路支行为此给他贷款111万多元。对此,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做出了回应。2005年,中行以严厉打击虚假贷款为重点,要求对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性进行大检查。新疆区分行在核查中发现,昆仑房地产公司的商铺项目存在由开发商返租并代借款人垫付还款现象。

王兆文还表示,从2005年起,中行加强了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在同业中率先建立了以直客式和集中审批为核心的贷款管理机制,落实了客户信息核查制度和面签回访制度,并借助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多渠道核实客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对虚假按揭贷款,中行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从中行的回应来看,付永德遭遇的离奇房贷案,已是一桩“陈年旧案”。那么,假按揭是否仍是国内银行的一大风险呢?央行副行长刘士余12月11日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指出,住房贷款管理薄弱,“假按揭”贷款风险显现。少数银行的分支行对房地产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甚至为了规避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政策规定,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共同虚构住房按揭贷款合同,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开发贷款转换为住房消费贷款,将一些销售困难的楼盘以“假按揭”方式帮助开发商套现。

对于假按揭,国内银行有过教训。2005年,一个叫“曲沪平”的名字让银行业震惊,浦发银行当时调查发现,与“曲沪平”有关的住房贷款竟多达91笔,金额估计在4亿元左右。贷款的代理人全是“曲沪平”,提供按揭中介服务的均为上海优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曲沪平是这个公司的员工。据称,其中的问题出在两方面,一是涉嫌大量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偷梁换柱”申请贷款;二是有32笔贷款存在“抵押不实”。

如今类似“曲沪平”的假按揭,只要经办银行有责任心,且不与中介机构“串谋”,完全可以杜绝。借助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就能够基本核实客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防止一个客户在多家银行或多个支行骗取贷款。

可让人担忧的,恰恰是银行的责任心。据刘士余引用的数据,2006年有关部门对16个城市的住房贷款抽样调查发现,平均22.31%的借款人办理贷款时未曾与银行直接见面。郑州、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该比例分别高达46.31%、35.4%、32.83%和32.2%。

银行在其中缺乏责任心的原因,说得好听是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从部分地区的情况看,个贷是去年新增贷款的主要部分,而房贷又占了个贷增量的九成左右。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存贷利差,部分商业银行基层行采取变通、变相或违规做法,降低贷款标准,减少审查步骤,放松对贷款真实性的审核。其实,这种“重业务、轻风险”的态度,从之前银行对二套房贷认定争相降低标准中就能看到。

同样的问题在个贷其它业务中也存在。银监会本月上旬下发对车贷的风险提示,提到了贷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称,对“假车贷”较多、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分支机构,要停办相关业务。其中,要求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还款金额等重要事项,不准由经销商代替,避免合同将来产生诉讼争议。

假按揭留下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尤其在目前股市较热的情况下,房贷、车贷等通过假按揭套取的资金,可能流入股市,增加银行的贷款回收风险。对银行来说,假按揭的存在,使其房贷资产的质量“大打折扣”。虚假按揭贷款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最直接、最主要的风险源头。另据有关银行统计,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约有80%因虚假按揭而引起。既然借款人与银行未直接见面的贷款有如此之多,其贷款风险可想而知。

对于国内银行的房贷风险,管理层已引用日本房地产泡沫、美国次贷危机、香港1997年后发生的房地产泡沫危机等国际教训来加以提醒。虽然国内银行没有发放次贷,但假按揭性质的房贷,岂不是比次贷还要次级的贷款。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周期性变化,国内银行房贷风险的暴露,就可能像美国次贷危机那样变得始料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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