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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的概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29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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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评估是以房产为评估对象,以时价来反映其价值的技术经济活动。房产在评估中居于标识地λ,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房产所有权转移的评估,其评估范Χ包括房产本身的价格及房产相关联的地产价格的估算。评估的结论是房产的全部价值和关联土地使用权转让价的总和。二是保留房产所有权的房产租赁价格的评估,其实质是房产使用权零星出售价格的估算,并按房产的使用年限测定房产的出租价格。价格构成项目为: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地租、保险费、税金和利润七个因素。

  房地产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λ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对所评估房地产在基准目的价值进行推测与判断。

  房地产评估,是以房地产为对象,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客观合理价格的估计、推测或判断。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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