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在商店购买的商品是明码标价的一样,只有你支付了同等的对价无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商品。在我们购买房屋的时候是需要支付一系列费用的。但是相比于一般的商品房安置房似乎就会少一部分的费用。但是买卖安置房仍然是需要支付过户费用的。接下来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买卖房屋过户费用标准及其相关问题。
一、公司房产过户交易税费的标准
1、买方要支付的税费
(1)印花税 销售价的 0.5 ‰房地产交易所
(2)契税销售价的 1.5 %(普通住宅)房地产交易所
销售价的 3 %(非普通住宅)
(3)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 1 %(成本价购房)房地产交易所
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 7 %(优惠价购房)视各区规定
(4)其他政府各职能部门
(5)相关费用
评估费:某些地区要求评估后交税,费用不定评估公司
其他:视各房管局规定
2、卖方需要支付的税费
(1)印花税销售价的 0.5 ‰房地产交易所
(2)营业税五年内出售 销售价的 5.5 %房地产交易所
五年后(含五年)出售普通住宅不收
非普通住宅:销售差额的 5.5 %
(3)个人所得税五年内出售:销售价的1%或(销售价-合理费用)×20%房地产交易所
(4)土地增值税五年内出售的非普通住宅:销售价的1%房地产交易所
(5)其他视政府部门规定
(6)相关费用
其他:视各房管局规定。
(一)政策性的费用:
1、契税:契税税率由省级政府在契税税率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普通住宅为1.5%,高档住宅(价格为上年度商品房均价一倍以上或者面积大于140平方米)为3%。
2、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
3、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五缴纳。
4、房产证印花税。
5、房屋产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的1%缴纳。
2、房产权证代办费。
三、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
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3、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也可对此协商解决,如果房屋买受人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房屋过户费,也并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买卖房屋过户费用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关于房产过户规范的流程房屋过户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以及印花税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