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地产律师:房东转卖出租房 优先购买起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23 14:46
人浏览
在承租人要求行使房屋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房东同意适当补偿损失。8月27日,江西省吉安吉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作为被告的房东刘某补偿原告即承租人陈某1万元。

 从2002年10月起,原告一直承租被告所有的门面,合同至2007年9月30日到期。租赁期将满的时候,原告听说被告以86万元价格将门面转卖给第三人。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优先购买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店面转让合同无效,由原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为此,原告提供了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转让合同及调查笔录等证据。

 被告辩称未将门面卖给他人,该门面已于2006年抵押给银行,至今不能买卖,该门面现用于自己经营,转让合同并未实际履行。为此,被告提供了银行借款及抵押合同。

 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同意对原告作出适当补偿,双方最终达成上述协议。

提醒:法律快车是最大的律师注册网站之一,如果同上上面的阅读不能帮你解决问题,你可以直接咨询房地产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