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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二手房定金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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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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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二手房定金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房主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做到了以上四点,一旦房主不同意出售房屋,购房者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由于条款完备的定金协议往往具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此在签定定金协议时也应当进行一些细致的了解和审查。
1、购房前,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
购房者对于有意向购买的房屋,应要求中介公司或出售人出示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如为共同财产,房屋共有人必须到场或签字,确保买卖过程的合法性。
2、全面了解房屋状况。
由于二手房不是新商品房,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对于拖欠的费用如何解决等问题。购房者应对这些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后再决定买还是不买。
3、谨防掉进“格式合同”的陷阱。
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明确,避免掉进“格式合同”的陷阱。对违反法律或有失公平的条款,购房者有权提出质疑或取消,对于中介公司或出售人承诺的事项可要求在合同中载明,特别对涉及“定金”的条款,购房者应倍加谨慎。另外,定金的数额不宜约定过高,以免造成过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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