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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三年卖主要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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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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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书已经签了3年,由于没有拿到房产证,所以暂时只支付了一半房款,但购房者一直在使用这套房屋。可是,没想到3年过去了,原房主却突然表示房子不卖了。16日,市民单女士为自家已经“买”了3年的房子烦恼不已。

  据了解,2003年李先生通过中介在南昌市桃苑二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双方签下协议,单女士暂付一半的房款7.5万元,在拿到了房产证以后,再支付另一半,在此期间,单女士拥有这套房屋的使用权。“前几天,我们再次询问房产证的事情,对方却说房产证办不下来,不卖了。”单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对方表示愿意退还房款,同时给6000元的补偿金,但是如今房价涨得厉害,6000元远远不够。

  当日,记者向卖方杨先生了解情况。杨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当时是还建房,房主是他的父亲。由于杨先生身患残疾,有关部门出于对他的照顾,所以特意安排他住在一楼,并在《南昌市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的这套房子旁注明了他的名字。因此,杨先生一直以为这套房子属于他的,所以进行出售。谁知道,去年其父亲去世,由于房产证上是杨先生父亲的名字,这样一来就引起了杨先生其他兄妹的不满。“这房子是我父亲的,我没有权力出售,其他兄妹也不同意我一个人出售。”杨先生说,单女士的丈夫也和他签了协议,表示同意终止合同,并由杨先生支付6000元的补偿金。但是,单女士却始终认为不合理。

  随后,记者向律师咨询了解到,这种情况只能在遗产纠纷解决以后,确定了房屋的归属才能作进一步处理,否则只能终止交易,按照合同要求赔偿,或者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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