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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能贪小便宜 租房人最好还是按季付租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0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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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主要骗术有两类,一是专门骗取租金差价,二是利用合同进行欺诈。

  那么,对于租金差价如何防骗呢?为此,业内人士提醒,在租赁合同标的,报低租金少纳税,称为“阳合同”;房主与租户另签一份合同,作为实际支付租金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

  这个做法听起来好像不错,可能一时侥幸逃过纳税,但由于此合同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就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结果只能是反误了自己的钱财。

  签订“阴阳合同”,酿成房主与租户间的麻烦和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是租户只按“阳合同”履行,不承认“阴合同”的存在;有时是房主利用“阴合同”不能“见光”,而不断地和租户巧立名目地收取费用。因此,要特别提醒大家,租房最好找正规的中介公司,不能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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