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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限购令” 我有“过墙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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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闻网讯 最近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深圳颁布新政对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记者连日来接到有市民报料:有人混水摸鱼声称只要花钱找关系、假离婚、用他人名义等方法,就可超限购房。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歪招一:花钱可“走后门”过户?

  ■记者调查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情况。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说:“太猖狂了,限贷令、限购令刚出,在罗湖东门附近就有人沿街发传单声称:只要交5000元,无需社保证明、纳税记录等,就可以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超限购买第二套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到第三套房,包入户。”

  记者前往调查,拨通传单上所留的电话号码,一名女子接听电话。记者假称要超限购买第三套房,这名女子犹豫了一下,给记者提供了另一个电话号码。这次是一名男子接电话,他说:“没问题的,这样的事儿很容易搞定。电话上说不清楚,最好面谈。”他表示这几天生意兴隆,业务繁忙,从早忙到晚,“在为有急切需要的市民服务”。

  10月12日,记者约这名男子见面,刚开始时男子还推辞,称忙不过来,不想再接“生意”了。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男子才勉强同意了。记者随后与他展开了以下对话。

  记者:我是本市户籍,名下已有两套房,你能帮我购买到第三套房吗?

  男子:不要说买第三套房,你要买第十套房我也可以帮到你。

  记者:国家和深圳市都有明确规定,你怎么能办到呢?

  男子:看你的样子很有诚意,我就透露一点给你听。我帮你制作一份假的材料,帮你过户。

  记者:是用我本人的名字过户吗? 男子:就用你的名字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借用他人的身份办过户,相信你也不会找我代办。

  记者:政府有关部门会审查购房资料的,怎么可能通得过?

  男子:我们在有关部门里面有人,到时他会让你的材料通过的。具体怎么操作,我就需要保密了。

  记者:被人发现怎么办?

  男子:到时最多会惩罚相关工作人员,他承担审查不严疏忽的责任,问题不大。你的房子过户了,肯定不会重新让你办理的。

  记者:交5000元就可以搞定?

  男子:现在涨价啦,要交2万元才行。现在要我办事的人多得要排队,你即使现在决定给我钱,我也要10天后才能给你办理。

  记者:你收了钱不给我办怎么办?

  男子:帮你过了户,我才收你的钱。这下,你放心了吧!

  跟记者谈完后,这名男子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部门回复就上述问题,记者举报到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一位深圳购房者的房地产信息都有详细的资料,只要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就有相关详细的资料显示。用假资料是无法通过审查的。在管理过程中,有层层制度把关,工作人员不太可能玩忽职守。如相关举报一经查实,工作人员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相信谁也不会去冒这个风险。该工作人员称,中介机构怂恿购房者违规购房,要从重受到处罚。

  歪招二:借用他人身份证购房

  ■记者调查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多家中介机构,不少中介都这样说,限购令对一些炒房者的影响不大,他们大多是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来买房。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和一名资深中介聊起来。他告诉记者,他认识的一名炒房者,根据市场的变动在短期内买进抛出住房,大多是拿他人的身份证来买房,支持炒房者的有固定一群人。这些人中包括流动人员,也有经济困难无意再购买住房的户籍人员。在买卖住房时,这些人会配合炒房者办理相关手续,炒房者每宗“业务”付出“劳务费”大约2万元左右。

  “你也可以借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买房。你实在找不到人,还可以找我。”这名中介对记者说:“到时,我们一起找人作公证就行。”

  ■专家提醒深圳市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凌说,借用他人身份证买房,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房产就是借出身份证的出借人的,借用身份证的借用人虽然与出借人私下订有协议甚至办理公证书,这都无法对抗房产权属是出借人的。这就埋下产权之争的隐患,存在产权风险。

  陈律师说,对于借出身份证的人来说,也存在风险。出借人有义务每月负责按时偿还房产月供贷款,如逾期未支付月供款,那么银行将出借人记入信用不良黑名单,同时还可能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歪招三:假离婚骗取购房资格

  ■记者调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一名购房者李小姐。她告诉记者,她有深圳户籍,名下已有两套住房。最近,她和丈夫在国庆黄金周的秋季房交会期间,又看上了一套新房,他俩都很喜欢,但深圳的限购令让他们失去购房的资格。

  此时,有中介支招说,目前,相关部门审查较严,办假离婚证明已经行不通了。你们要真的去办离婚手续,实行真实的“假离婚”,把名下住房归于其中一方所有,然后另一方再购买两套住房,等购房手续办妥后再复婚。

  李小姐听了很心动,但又担心,万一丈夫事后翻脸不认人,麻烦就大了。

  ■专家提醒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婚姻法专家、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律师。菅律师称,夫妻俩为了达到多购房的目的去办离婚手续,这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如经查实离婚的目的是为了规避购房新政,婚姻登记机关完全可以离婚人违背“自愿”原则,采用欺诈手段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该离婚登记行为。

  菅律师指出,这种“假离婚”在实践中很难被查实,有一些夫妻为买房离了婚,产生了真实的法律效果,就会出现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弄假成真,夫妻任何一方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就会引起纠纷。其中,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愿意复婚,那没有房产的一方会落得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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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房产证明无需排长队了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谭建伟)市民排长队办理房产证明的现象基本结束。昨天,全市14个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共办理房产证明1876份,比前两日都多,但市民情绪稳定,一号难求的现象明显改观。从昨天下午2:00开始,各查询点已无排队现象,断断续续前来查档的市民可直接上查询室取号查档、开具房产证明。

  深圳楼市“限购令”发布后,银行要求“十一”之前未过户的购房者补交房地产查档证明,导致11日在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档案大厦出现排长队的情况。次日起,市规划国土委即在全市新增13个房地产权档案查询点,满足业主查询房地产权信息需求,使业主查阅档案信息更加方便快捷,并出台多项措施为业主提供房地产权信息查询服务。

  记者从查档市民处获知,此次市民集中查档、办理房产证明,主要是因为银行等机构在执行相关的信贷政策,办理信贷业务时提出了这一要求。市规划国土部门明确表示,购房人在办理备案、登记过户时无需提供产权档案查档证明,但对不符合购房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等手续,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确需进行办理房产查档证明的市民,仍可就近前往14个查询点进行查询。■ 深圳特区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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