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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购房:卖原住房购买二手房需警惕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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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马女士手头上一套自住用房属于早期购买的两房物业,已还清银行贷款。2012年下半年市场突然回暖,令她产生再买一套作为投资之用的想法。由于银行限贷政策未完全放松,现在自住的一套虽然还清了贷款,但再买只能当第二套首付6成、贷款4成操作,动用资金较大。

  最终,她听从中介人员的建议,准备把手头这套自住房出售,再计划先买一套大面积物业,作为第一套,通过小型银行贷款7成,随后又计划购买另一套小面积物业,作为第二套,通过小型银行贷款4成。

  马女士说:“我觉得除了顺利成交外,还要有承担月供的能力,像我两套房子的月供就达11000元。”不过,马女士通过银行判断首套抑或二套房的“空子”去“节省”大面积物业的支出成本,被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视为“高明的手法”,特别是第二套小面积物业即使要首付6成,其支出成本仍旧是相对较少的。

  不过,这种“先卖唯一一套,再买两套”的做法,也存在时间上的风险。“毕竟马女士能顺利在售出原有物业之后同时看中一大一小两套物业,但以先大后小的顺序将其购买下来的几率非常小”。周峰说,一般来说,只要原来持有的物业未能售出,即使她看中其他两套物业,都无法立即购买;又或者出售了原来持有的物业,但市面上还未有一套大面积物业可以符合马女士的要求,而小面积物业刚好有合适的,她也无法通过“先买大再买小”节省支出成本。

  况且,马女士还要考虑原物业出售之后,而新的物业尚未购买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必须找合适的房子租住,租住的时间长短跟她看中并出手购买第一套物业的时间长短挂钩,这个环节也需要考虑短租房的成本预算。因此,其他投资者要采取同样的策略也要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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