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江苏多地坦言执行公积金异地贷款存在困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1 19:28
人浏览

  江苏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称还没有执行公积金异地贷款,多地坦言执行存难,南京目前没有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打算,怕会助长房价。苏州称目前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太高,不可能放开异地贷款等。

  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9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自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南京

  怕会助长房价

  江苏省13个省辖市及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于异地贷款政策的回答均是“还没有执行”,而南京则明确表示,“没有这方面打算”,苏州、常州等地也坦言执行存难。“南京目前没有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打算。”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个贷比不高,只有70%多,资金蓄水池比较充足,但因为与南京保持同城效应,所以南京不执行异地贷款,省级机关暂时也不会执行。”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施恩辉坦言,异地贷款推行,本意上是希望能推动三四线高库存城市购房需求,但现实中,这一政策一旦执行,恐怕只会促使更多外地公积金缴存者到南京来购房,或进一步助涨房价不说,公积金“蓄水池”随之也会有“流空”之危,到时就难以应付了。

  苏州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苏州住房公积金个贷比在95%以上,目前已审批好还没放出去的贷款就有三四十个亿。去年苏州就已执行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现在执行异地贷款,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建明说。他介绍,外地人在苏州购房的比例较高,苏州已尽量想办法支持其在苏购房,比如,按国家规定须连续在当地缴纳6个月公积金才能贷款,从外地调往苏州工作的购房人,在苏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如不足6个月,可以将其之前在外地缴纳的时间进行连续计算。同时,在苏工作并缴纳公积金的外地人,如回原籍购房,他们也会开出相关证明以帮助其在原籍申请公积金贷款,“今年已开出近万份这样的证明”,“但是,鉴于当前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太高的现状,不可能放开异地贷款。”

  常州

  资金紧张没钱啊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朱启文透露,伴随楼市成交的升温加之刚需购房占比大,目前常州公积金贷款的个贷比也升到了98%的高位,常州同样也只能实行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救急”,目前的资金现状确实也较难支撑异地贷款的执行。

  此外,还有地方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三部委要求异地贷款“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但是迄今并未有住建部细则出台,在此情况下,各地如何执行也很迷茫。去年10月9日,三部委也联合下发过相关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随后,多个城市提出推进异地互贷政策。省内南通盐城、徐州、镇江四市已在今年上半年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认,不过,四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昨日均表示,“异地互认”仅限于户籍在当地且在当地买房、只不过公积金缴存在外地的情况,比如户口在镇江并在镇江购房,但是公积金是在南京缴纳的,那这种情况可以在镇江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户籍和公积金缴存均不在当地,却要在当地买房,这是异地互贷,目前并不能执行。

  (原标题:公积金异地贷款推行,江苏多地坦言执行存在困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