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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要写的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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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进行购房时肯定要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会在合同方面动手脚,我们要注意一些方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购房合同要写的条款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购房合同要写的条款

  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以及房屋状况:包括您购买房屋的位置、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

  2、房价:包括房屋的单价、总价、税费、面积的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的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的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二、签订购房合同的几大注意事项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三、解除购房合同有什么事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购房合同要写的条款问题的详细解答,购买房子时我们要写合同,并且如果双方谁出现违约情况也要支付违约金的,购买房子时我们也可以进行分期付款向银行进行贷款,这样的情况下压力会比较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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