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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家庭购房有何特殊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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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张女士有买房子的打算,但是,张女士的先生是法国人,自己是北京人,政策对外国人购房是有一定的要求,张女士结婚后已经和丈夫在北京买了一所房子了,她想知道,这种跨国家庭购房会受到限制吗?

  答:2006年,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其中对外籍人士购房中的规定是,“在京居住满一年的外国人允许在京购房,但暂限一套”。也就是说,如果想以男方的名义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名义来再次购房,这在政策上是不允许的。不过,像上面的这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完全可以用女方的名义进行再次购房,房屋产权人是女方的名字。在我国的相关政策中,还没有限制中国公民的购房套数的说法,而是在银行贷款上有一定的限度。所以,张女士再次购房就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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