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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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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外地人在南京呆久了,慢慢也就习惯了,不愿意离开了就想在这买房落户。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1、南京本地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准在主城(不含六合溧水高淳)再买住房,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不准再买;

  2、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必须在最近3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不允许补缴;

  3、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满足条件可买一套、但不准买第二套;南京本地户籍不限购、但是限贷;

  4、高淳区,外地人只需居住证或者用工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直接办理购房证明;

  5、六合区(大厂除外),外地人有南京居住证、持有大专学历可直接开购房证明;

  6、溧水区,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技术初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溧水无自住房、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在溧水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由企业统一申请人才购房。

  

  二、南京限售和摇号政策是怎样的

  限售:2017年5月14日零点起,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住房,在办好不动产权证后,满3年才能卖。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摇号:从2017年5月13日起,新房销售时,报名数>房源数,开发商需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摇号排序,按序购房,排序名单现场公示。

  三、购房证明需要提交什么手续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原件,申请时填写);

  2、单身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未婚”或空白),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单身的,提供单方身份证件、户口簿、离婚证、明确小孩扶养关系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法院判决书(协调书),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4、丧偶单身的,提供单方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丧偶”),如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还要带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5、已婚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件;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的,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6、离异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确小孩扶养关系的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法院判决书(协调书)、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7、丧偶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丧偶”)、如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还要带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8、未婚带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反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显示为“未婚”)、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并现场填写《单身情况具结书》;

  9、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需提供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10、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外地人在南京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则可以落户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房屋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加直系亲属一人。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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