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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寓式住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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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我国早期的公寓式住宅已经具备现代城市单元式住宅的雏型。建国前在一些大城市都建有欧美风格的公寓大楼,如上海的百老汇大厦、海滨公寓等。

  当时建的这类住宅,其特点是一套单元内房间多,通常3~4间;面积大,每间14~18平方米;净空高达3~3.4米,厨房功能全。但这种住宅与我国的居住水平不符,户型规模不符,以后逐步演变成几家合住,共用厨房的居住模式。目前,50年代的这类大房间公寓式住宅,从建筑设计形式上属于淘汰之列,但由于这类住宅建设较早,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水平高,又多位于市中心区,在住宅市场上仍比较抢手。这类住宅室内空间大,可以通过内装修来增强使用功能。近些年来,我国各城市中所建的公寓式住宅,在设计上作了较大改善,以适合我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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