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违法分包人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7 05:38
人浏览

  案情介绍:2003年初,甲公司中标某市公路修建工程。当年6月,甲公司与并没有施工资质的乙公司签订“联合施工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工程费用按中标价给乙公司,并提供原始合同及各项中标价清单及复印件,由乙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担施工任务,甲公司负责协助联系工程所需材料并解决前期工程材料款,甲公司按工程造价的15%提取管理费。

9月,乙公司与丙方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约定:由丙方提供平地机、压路机各一台(带司机),在乙公司管理下提供路面服务。丙方依约提供了劳务服务,共计工程款12万元。其间,乙公司曾拒绝依约给付丙方租赁劳务费,丙方准备停工或退出。甲公司为了保障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召集三方协商。

10月,在甲方主持下,三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约定:甲公司在支付乙公司工程款时,负责协助丙方扣留机械使用费欠款。从11月1日起,甲公司支付乙公司道路建设款时,均应扣留款额的50%,直至扣够12万元为止。后来,乙公司没有依约支付丙公司工程款,甲公司也没有履行扣款协议。丙方起诉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偿还所欠工程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