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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7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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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在上述范围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五、在上述范围内,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

  六、在上述范围内,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人民币以上的;

  七、在上述范围内,虽然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四、五、六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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