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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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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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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工作(一)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二)各地要于2007年8月15日前完成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三)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007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二、考试安排

资格名称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名称房地产估价师10月20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下午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10月21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房地产经纪人10月20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10月21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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