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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力促落实廉租房供地 或挤压商品房市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2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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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正式公布《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加快落实“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地”。
  
保障房建设审批的提速,引发地产界对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担忧。尽管11月份北 京楼市呈现反弹迹象,但交易量中高达56.3%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成交比例,令那些普通商品房开发商的处境尴尬,而未来他们还要面对3年9000亿元这个庞大的保障房投资计划。

廉租房建设年尾提速

《通知》的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在土地方面迅速落实第四季度新增的1000亿元中央财政投资。在这1000亿元的新增投资中,有100亿元用于城镇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建设。 为了让新增中央投资能够尽快落实,国土部在当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中,要求省级国土管理部门要在2009年2月份前,对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区位完成申报。

对于此次追加的投资,国土部甚至作出了“允许先用后批”的决定。国土部在会议上明确表示:“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工程的用地,可申请先行用地,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也在会议上表示,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应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对投资项目进行重要性排序,在规划布局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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