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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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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2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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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推出了村村通和户户通,但是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总会碰到要占地赔偿的问题。那么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大家对于土地征收的标准以及分配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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