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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起非法占地案责任人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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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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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土地管理秩序,本市有关部门近日对北京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和湖南某某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进行立案查处。

  2003年5月,北京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占用密云县密云镇某某村集体土地60.03亩建设联体别墅及会馆,建筑占地面积约20亩,建筑面积36400平方米。经市国土资源局立案,会同市规划、建设、监察等部门联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

  2004年3月,湖南某某装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文件的情况下,占用顺义区高丽营镇某某村耕地27.27亩建设厂房。经市国土资源局立案,会同市规划、建设、监察等部门联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据悉,本市日前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文件精神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的意见》,再次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国务院文件,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乱占土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并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两起非法占地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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