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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两种情形和适用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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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存在两种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该补偿、安置等费用并不是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而只是对原先的土地使用者损失和重新安置的补偿。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务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故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一种无偿行为。

划拨土地用途具有特定性。使用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工艺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哟偶那个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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