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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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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在企业破产时,人民政府可予以收回,并依法处置。

  二、如破产企业以附着于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设定抵押并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的,则抵押有效,依法拍卖该建筑物后,应当从拍卖所得中的价款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对剩余的款项,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三、如破产企业以附着于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设定抵押并没有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的,则抵押无效,当事人不得申请拍卖该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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