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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2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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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人们赖与生存的基本,而在日常的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证是相当重要的,通常该证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想必大家都想了解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很多甚至要弄混,而有的人不知道哪个先办哪个后办,中间还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发生哪些证件,另外是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土局发的。发放的顺序是凭土地出让合同先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用地批文。

  1、作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管项目的选址、性质、用途等;《建设用地批准书》主要管项目在建设前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管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注明。

  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

  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单位或个人。

  4、领取的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收土地前;《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建设前;《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建成以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 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以上就是法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有所不同的,其作用跟所颁发的部门不一致。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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