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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业主同意物业擅自张贴 电梯广告被指"视觉污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0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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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朝阳区上京·新航线业主论坛上出现一个关于反对电梯内粘贴广告的帖子。发帖人称物业在电梯间粘贴广告框架之前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并且质疑广告收入的流向。另有业主反映,广告看着闹心,是一种“视觉污染”。

  记者在上京·新航线业主论坛上看到关于强烈反对在电梯和楼道内粘贴广告的帖子。发帖人称,最近发现小区电梯内出现了广告框架。电梯是业主们的公共财产,是否在此粘贴广告应该由广大业主或是业主们的代表机构来决定,物业是没有权力决定的。随后提出了反对粘贴广告的4点理由并且质问物业公司广告的收入流向。

  “广告花里胡哨,影响电梯内环境。”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觉得电梯内安装的广告对自己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帮助,而在这里做广告属于强迫业主去看,就是一种“视觉污染”。这名业主也表示,如果非要粘贴广告就要让业主使用广告的收益。也有业主表示:“本来上了一天班就很累了,就想安静一会儿,进了电梯反而闹心。”

  小区物业客户部经理说,业主众口难调,有人经常不在小区,征求民意调查是否能在电梯内粘贴广告的工作很难做。另外,广告的收入会由财务单立账户,钱全部属于业主,用做小区的各项活动或者开业主大会决定收益如何使用,“连利息也会算在内”。

  专家说法

  电梯贴广告应由业主决定

  物业管理专家舒可心表示,电梯是业主的,只要在不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情况下,就可以自己决定如何使用,是否粘贴广告也由业主决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中有相关规定,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所有权决定一切。”业主作为电梯的所有人富有电梯养护的义务,同时广告收入也全部归业主所有。业主在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时候不要运用非理性、非法制的办法,可以组织起来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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