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住宅公积金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6 09:26
人浏览

  住宅公积金制度简单可以概括为四点:

  一、 工资性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所在单位按职工工资收的一定比例分别逐月缴存,个人缴存部分直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完全是职工个人工资。

  二、 义务性

  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家政策规定强制行,所有单位和职工者必须按时足额缴存,撮和使用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 互助性

  现在已经分到住房的职工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作为住房建设的周转资金,帮助无房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这是因为分到住房的职工虽然以低价将住房购买到自己名下,然而没有分到住房的职工未得相应扫补偿。公积金制度有互助性,所以,李先生自己买到了房,仍然要求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 保障性

  住房公积金是任何一名职工必须储存的最低住房保障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如单位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搞经营性商品房开发项目都是不允许的。很多人都很关心,自己存入的公积金的利率到底是多少?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相当低。这项政策不会影响存款人的利益。它主要是由公积金的性质决定的:

  一是住房公积金一半是由单位资助的,没有公积金制度,职工不可能得到这一半资助。

  二是对于无房职工来讲,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较低,抵押贷款利率也相应低,申请抵押贷款时,可以享受低息贷款的优惠。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