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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买二套房怎么做得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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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民张先生特意到一家国有银行咨询公积金贷款事宜,在得知他首套房面积只有100平方米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买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房子。记者了解到,在去年底出台的武汉公积金二套房新政中,对于能否用公积金购买二套豪宅,现家庭居住面积是否超过140平方米是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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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介绍,因目前与父母一起住比较挤,去年底他在武昌杨园一小区,定了一套170平方米的大户型,准备用夫妻俩的公积金还贷。刚交了10万元定金,武汉市二套房公积金新政就出台了。他想到,因第一套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属于豪宅(超过140平方米、容积率低于1.5、单价超过7000元,满足任一条件为非普通住房,即豪宅),可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近期,他四处在银行打听,终于得到上述“利好”消息,昨日特向记者求证。

  据了解,去年12月20日出台的武汉公积金新政规定,三套房禁贷,对二套房采取“认房又认贷”的政策,首付要达到五成,利率提高至1.1倍。

  记者咨询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得知,根据武汉市细则规定,为了支持职工进行改善型购房,如果职工现有家庭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用公积金买二套豪宅将拒贷;如果现有家庭住房面积低于140平方米,再用公积金购买二套豪宅,可以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买房认房又认公积金贷

  现在公积金中心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公积金贷,‘认房’就是在房管局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确定贷款申请人家庭拥有几套房屋;‘认贷’就是认公积金贷,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确定贷款申请人家庭为第几套房贷款,最后两者结合确定属于第几套房。”具体而言:

  (一)、首套住房的认定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

  (二)、二套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贷款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查询、面核等调查方式,确认贷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公积金贷款审核的“认房又认贷”与之前住房商业贷款的“认房又认贷”是有区别的。“9·29新政”之后,居民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也就是“认房又认贷”,

  “认房”是在房管局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确定市民拥有几套房屋;“认贷”是银行从征信系统查询市民有无购房贷款记录,最后两者确定市民的购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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