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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几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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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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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几点问答

  问:职工可否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履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以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是:累计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且在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以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倍为依据,最高可贷额度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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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另一种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一次性将贷款余额与当月贷款利息还清的还款方式;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未到期之前,借款人在一定条件下一次性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和当月贷款利息的还款方式。部分提前偿还的,应在贷款合同正常履行一年后,且提前偿还的金额不少于上月还款额的六倍。

  问: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答: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每月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每月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所还本金逐月增加,所还利息逐月减少的一种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固定不变,但所还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一般地,由于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每年可以用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抵冲还贷,所以无论借款人选择按月等额还是等本偿还方法,贷款期内每月实际的还款支付金额还是要作调整变化的。(以上解答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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